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>>规章制度>>督导员职责
   

 

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员职责(修订

  教学督导员是我院质量监控、教学督导工作的骨干,担负对全院的教学工作、教学质量、教学管理、教风与学风等状况进行检查、督导的重任。具体职责主要有:

  1.深入教学一线,了解教学信息、发现问题、把握动态,并及时向督导处反馈;每月一次书面信息通报。

  2.定量进行检查性、评估性听课,并及时向任课教师反馈意见、为学院提供评价信息。

  3.开展教学工作调研,对学院的教学、管理、教学改革、专业与课程建设等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  4.参与学院组织的教学检查、教学评价、教学评优等工作。

  5.督导教学过程、教学效果,每学期提交一份关于教学质量(包括学生的学习质量)、质量监控、教风与学风的分析报告。

  6.树立服务意识,为教学、为教师提供必要的支持、帮助和指导,并承担一定的指导青年教师责任。

  7.以身作则、出色完成本职教学工作,每学年(或学期)开一次院级教学观摩课(或示范课)

  8.认真研究教学、研究督导业务,不断提高工作水平。

  9.忠于职守,积极主动开展工作。

  10.严格遵守督导工作规章制度和纪律。  
  
 
   
 
青岛职业技术学院 督导处 版权©所有
设计制作:Com E-mail:ddc@qvtc.edu.c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