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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7—2008学年教学质量奖评选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:
根据学院《关于教师教学工作奖励的意见》(院字[2005]102号)文件规定,2007—2008学年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即将开始,现就评选工作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范围:在我院任课教师均可参加。
二、评选程序:教师申报—各二级学院进行初评—学院组织专家评审—学院审批—公示—确定奖项
三、评选要求:
1.教学质量奖本着达标与竞争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。
2.以全国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遴方案相关指标要求为标准、结合我院发展建设目标及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。
3.每个奖项只设一个获奖名额,可以兼得一个奖项。
4.宁缺勿滥,无达标者的奖项当年空缺。
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申报、并进行初评。每个学院可推荐三项,每个奖项推荐一个名额,推荐材料请于5月15日前报督导处。
督导处
2007年3月22日
附件:
学院2005【102】文件
教学质量奖申报表、评审表
(点击右键,目标另存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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