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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研究学习民办院校的通知
各院系:
  根据我院建设发展新形势的要求和院长的指示精神,各院系从新学年开始要重视向优秀民办院校学习、认真汲取他们的成功经验和办法等。现就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(试行意见 )。
  1.每个院系选定至少一所民办院校为主要对象,以调研、案例分析、考察交流等形式开展研究、学习。同样情况下首先选择周边学校。
  2.明确主要研究学习方向及具体内容等,并汇总学院(督导处、教训处),以便于协调、合作开展有关工作。
  3.要以院系为单位制订具体实施计划、方案,确定责任人。
  4.此项工作以学年为周期,12月份进行小结、交流,次年6月组织研讨、汇报。
  5.研究、学习、工作成果应形成书面材料,由学院组织汇编,供广大教工参考。
  6.学院(教训处等部门)将酌情帮助院系联系有关学校,协调组织部分具体考察活动。
  7.其他有关部门也可根据部门实际有目标地进行研究学习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督导处 教训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06年10月
   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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